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2-09-17 作者: 浏览次数: 0
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一、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所在单位意见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签署并加盖公章,初审单位意见由社科处签署。各学院、部门初审后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zjnu.cn
二、今年省教科规划项目仍实行限额申报,学校作为初审单位将对《课题申报、评审表》及研究方案作初评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分配申报数量(我校限报规划课题14项、重点课题5项)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教科规划办。
三、课题申报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待初审通过后,再通知课题负责人交纳,由学校代收统一送交省教科规划办。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