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的通知
时间: 2013-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结合青年教师发展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的研究;鼓励技术创新,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工作;鼓励合作交流,开展与企事业单位共同研究。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
三、申报条件

1.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申报。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项目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3.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科研项目的,不再给予项目立项。各高校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5.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经费支持额度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万元―2万元/项。

五、限额申报

    根据教育厅要求,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考虑各学院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人数及往年教育厅项目结题情况,一般项目申报限额如下:

1、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9

2、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4

3、地理环境学院: 3

4、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6

5、行知学院: 5

6、物理化学研究所:2

7LED芯片研发中心:1

8、机关:2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上报。
六、申报办法

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者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在科技处网站下载)送交学院。

2、学院在42日之前将通过初审的《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汇总表送交科技处(需排序并加盖公章,不得超额申报),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zjnu.cn

3、项目校内评定完毕后结果会在网上公示,通过的教师请登录http://www.zjkysz.cn/进行用户名注册,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正式进行网上申报。以往申报过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或省教育厅项目已经注册过的教师用原先的用户名登录即可,不需重新注册。

4、科技处审核网上项目信息,不合格的将发回重新填写,所有教师务必在415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在417日前交到科技处。

5、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科技处咨询。联系电话:682808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