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03-20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90号),现将我校集中受理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05年、2007年、2009年公布立项且未办理结题的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2008年(不含)以前省教育厅公布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20131031日之前必须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项目结题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申请。

2、上述在清理结题范围内项目、2008年及以后的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可以于20134月和10月统一提交结题申请。

3、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委托项目依托单位组织实施。项目验收专家组名单需报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邀请专家组织验收。专家评审的方式可以是会议评审,也可以是通讯评审。其中,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验收的,邀请同一学校专家不得超过1人;以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的,项目依托单位专家不能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项目评审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结题。

4、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验收报告书》(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适用)一式3份和佐证材料1份。

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需报送下列结题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

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附公开出版的著作1部;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应至少公开发表2篇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附一份研究报告。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是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成果,未标注的,不作为结题验收依据。

52008年(含)及以后项目结题除了报送结题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网(http://www.zjkysz.cn/index.php),在立项项目管理”――“项目年度进展管理(须上传附件3――“结题管理(须上传附件12)中,填写结题内容。

6、我校上半年集中受理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即日开始,截至420日。下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间另行通知。

7、本次项目结题工作由各学院(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接受个人提出的项目结题申请。各学院(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并将结题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zjnu.cn

申请结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姜丽;联系电话:8228280868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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