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申报201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时间: 2013-10-14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201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辅导员专项研究项目、管理科学研究项目三个系列。
(一)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1.本项目分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其中重点研究项目作为培育项目参加今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申报。
2.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3.申报对象为在职的专任教师和独立设置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项目立项特别向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倾斜。
4.厅级及以上有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在研者、近两年(2011—2012年)主持过校级项目者、承担过2010年及2010年以前校级项目未结题者,均不参加申报。
5.项目资助额:重点研究项目为6000/项,一般研究项目为3000/项。
(二)辅导员专项研究项目
项目指南、申报、评审和结题由校学生处自行组织。
(三)管理科学研究项目
本项目分为教育管理研究项目、成人教育研究项目。
1.教育管理研究项目
(1)选题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服务。
(2)申报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
(3厅级及以上有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在研者、近两年(2011—2012年)主持过校级项目者、承担过2010年及2010年以前校级项目未结题者,均不参加申报。
(4)项目资助额为3000/项。
2.成人教育研究项目
项目指南、申报、评审和结题由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行组织。
二、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系列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书不予报送。
三、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项目研究到期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校级项目结题表》1份,并附相应成果1份。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要求公开发表;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必须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要求有被相关实际工作部门的采纳证明(需加盖部门公章)或该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须加盖公章证明)。其中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要求最终成果必须有1篇(含)以上的论文在CSSCI期刊发表。
四、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汇总报送社科处(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skc@zjnu.cn。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1112
 
 
 
                    浙江师范大学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