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4-04-03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71号),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大幅度下降,立项方式有所变化,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实行备案制,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发文,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按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将对备案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作为省厅科研项目。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4.申报者对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基本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申请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管理平台开放时间为2014年4月3日至4月16日。各单位通知通过初审的教师登录http://www.zjkysz.cn进行注册用户名,待科学研究院审核通过后正式进行网上申报。往年申报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或省教育厅项目已经注册过的教师用原先的用户名登录即可,不需重新注册。
5. 申报者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为准。
二、资助对象
1.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其中,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学3个“重中之重”学科;江南文化研究基地、非洲研究中心2个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先进催化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固体表面反应化学、光信息检测与显示技术研究、特色经济植物生物技术研究、固态光电器件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固态光电器件与技术科技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和中非文化交流战略与政策研究团队涉及的学科教师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2.上述“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的开放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自设课题中应设立一定数量的青年项目,专项资助本校本学科45周岁及以下非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经学校认定后在申报职称时视为厅局级项目,限额如下:
化学“重中之重”学科、先进催化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体表面反应化学省级重点实验室3项
生物学“重中之重”学科、特色经济植物生物技术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3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中之重”学科3项
江南文化研究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语言文学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项
非洲研究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中非文化交流战略与政策研究团队3项
教育学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项
光信息检测与显示技术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3项
固态光电器件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固态光电器件与技术科技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3项
三、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0.6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4万元/项。
四、根据教育厅要求,项目实行限额申报,2014年省厅下达给我校的立项数为36项,各有关单位申报数如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2项
法政学院1项
教师教育学院1项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1项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项
人文学院1项
外国语学院3项
音乐学院2项
美术学院2项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2项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1项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1项
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3项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1项
行知学院6项
管理类项目7项(含机关各部门及学院管理人员)
五、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2.学院按限额将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不得超额申报;机关各部门直接将申请书送交科学研究院,请各单位于4月14日将材料交至科学研究院。
3.各单位人文社科类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skc@zjnu.cn邮箱,理工科类汇总表(见附件2)发至kjc@zjnu.cn邮箱。
六、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3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每年的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附件:
 
理工科类       联系人:姜丽,   联系电话:682808
      人文社科类     联系人:郑丽娜, 联系电话:682132。
 
 
 
科学研究院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