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4-07-28 作者: 浏览次数: 0
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省教育厅审定,2013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揭晓,我校8个项目获立项资助。其中,规划重点项目5项,青年重点项目3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人 |
2013GH001 | 规划重点项目 | 未来10年大国在非洲的战略博弈与中国非洲学的建构及使命 | 刘鸿武 |
2013GH003 | 规划重点项目 | 浙江南部契约文书的搜集、整理与研究 | 胡铁球 |
2013GH016 | 规划重点项目 |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语言生态建设 | 张先亮 |
2013GH019 | 规划重点项目 | 高校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研究 | 楼世洲 |
2013GH026 | 规划重点项目 | 全球化背景下的语言强国战略研究 | 潘 涌 |
2013QN001 | 青年重点项目 | 传统专业市场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模式及对策研究 | 郑小碧 |
2013QN048 | 青年重点项目 | 农村小学生数学认知缺陷的诊断和补偿研究 | 康春花 |
2013QN079 | 青年重点项目 | 国际援助与黑非洲国家建设 | 卢凌宇 |
同时,省教育厅就加强项目和经费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校应及时按合同规定核拨经费,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督促与过程管理,促使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按《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请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目标要求和计划进度开展研究,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形式。
三、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不得将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要规范使用项目研究经费。
四、项目结题时须完成项目所确定的各项研究任务。其中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唯一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做标注的,不视为项目研究成果。
五、省教育厅将重点加强指导和督查,对高校承担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未按计划开展实质性研究的项目,将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