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4-07-29 作者: 浏览次数: 0
2014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评审已经结束。我校共有15项课题获得立项,其中省社科联研究课题13项,社科普及课题2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2014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课题编号 | 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工作单位 | 预期成果形式 | 计划完 成时间 |
2014Z072 | 重点课题 | 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适应性教育新发展研究——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 | 王志海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论文 | 2015.4 |
2014Z073 | 重点课题 | 基于内生增长理论的基础设施投资增长效应研究——制度环境下新南非基础设施投资的开放增长模型 | 王霞 | 经济管理学院与中非国际商学院 | 论文 | 2016.5 |
2014Z074 | 重点课题 | 可持续供应链网络的稳健优化研究 | 高清平 | 工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 论文 | 2016.6 |
2014Z075 | 重点课题 | 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的阅读推广研究 | 李林华 | 图文信息中心 | 论文 | 2016.9 |
2014Z076 | 重点课题 | 宫本百合子反战思想研究 | 于海鹏 | 外国语学院 | 论文 | 2016.4 |
2014N172 | 年度课题 | “新帝国主义”的文化特征研究——基于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批判视野的考察 | 林子赛 | 法政学院 | 论文 | 2016.05 |
2014N173 | 年度课题 | 企业情感管理对价值观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 | 夏炜 |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 论文和报告 | 2015.12 |
2014N174 | 年度课题 | 中国现当代女作家作品在美国的译介和接受 | 陈芳蓉 | 外国语学院 | 论文 | 2016.4 |
2014N175 | 年度课题 | 视觉文化时代语境与中国戏剧改革 | 陈爱国 |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 专著 | 2014.6 |
2014N176 | 年度课题 | 杨维桢书法研究 | 杨尔 | 美术学院 | 论文 | 2015.6 |
2014B129 | 不资助课题 | 中学英语教师学科教学知识构建的实证研究 | 朱嫣然 | 外国语学院 | 论文 | 2015.12 |
2014B130 | 不资助课题 | 基于双向平行语料库的析取关系表达法的英汉对比研究 | 郑连忠 | 外国语学院 | 论文 | 2016.6 |
2014B131 | 不资助课题 | 二十世纪浙江绘画艺术的现代性 | 牟宇宙 | 美术学院 | 论文 | 2015.6 |
2014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名单(年度课题)
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职称 | 推荐单位 | 成果 形式 | 完成 时间 |
14ND34 | TED演讲中英文对照读本 | 骆巧丽 | 副教授 | 外国语学院 | 读本 | 2015.9 |
2014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名单(立项不资助)
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职称 | 推荐单位 | 成果 形式 | 完成 时间 |
14ZC22 | 老年疾病知识普及读本 | 陈根芝 | 副主任护师 | 校医院 | 读本 | 2015.12 |
二、相关要求
(一) 关于省社科联研究课题
1、经费资助
省社科联研究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0000元/项;年度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5000元/项。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重点课题第一次拨付6000元/项,年度课题第一次拨付3000元/项,待资金落实后再第二次拨付。
省级财政预算单位无需再开具发票,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
立项不资助课题,请自筹经费。
2、结题要求。
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各课题组应及时向省社科联社团处报送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
根据课题预期成果形式,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承担单位或推荐单位审核,可以向省社科联社团处申请验收、结题:①已正式出版(主要指预期成果是专著形式的);②有部分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的主要内容须在三级以上期刊上发表);③获得市级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④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⑤在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的成果。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作为该课题研究成果,不予以结题。课题成果如不宜公开发表的,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课题组支付。
提出验收、结题申请时,需递交以下材料:①《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可在“浙江社科网”下载)。②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的,提交成果1式1份;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交正式出版的著作5本。③相关证明材料1式1份。包括成果发表所在刊物的复印件(封面、目录及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采纳吸收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需经课题承担单位或推荐单位与原件对比确认后,盖章认可。④成果要报电子版(发社团处E-mail)。
未通过验收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课题研究,之后一年内重新申请验收、结题。仍未通过者,按项目未完成处理,省社科联将予以注销,并收回课题资助经费,其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课题。
为提高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完成率、结题率,本立项文件仅作为课题组从事课题研究的凭证,只有与省社科联的“结题证书”或省社科联社团处的“完成证明”结合,方可作为科研考核的依据。
3、成果转化。
课题成果去向为“送交相关领导批阅”或“提交相关部门应用”的,请课题组在向有关部门报送的同时,也寄送省社科联社团处1份,省社科联将根据成果的内容和质量,择优整理摘编通过《社科成果要报》,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二) 关于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
1、经费资助。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0000元,年度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5000元。拨付办法:课题立项后首次拨付60%,结题后再拨付40%。省级财政预算单位无需再开具发票,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出版全额资助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30000元,由省社科联直接拨付到出版社;部分资助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15000元,采取出版后一次性全额拨付到推荐单位。
3、结题要求。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立项后,各课题组负责人要加强对课题的管理,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未注明者,不作为课题成果,不予验收结题。
课题完成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及时将最终成果3份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鉴定表》1份(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一并送交省社科联科普处办理鉴定、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已经正式出版的,可免于鉴定,准予结题;其余成果须由2名非本单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鉴定后,交省社科联科普处验收通过,方可结题。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出版部分资助项目,应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出版(出版数量至少为1000册),未按时完成的,视为项目负责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立项。书稿出版时务必在封面或扉页上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成果,省社科联不予验收结题。书稿出版后,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向省社科联科普处送交样书10册,并办理结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