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4-12-26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校级项目申报及管理条例》(浙师科研字〔2001〕13号)的规定,经评审委员会评定,160个项目获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16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青年教师预研专项55项,辅导员专项31项,继续教育研究专项11项,非洲研究专项47项,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资助和项目管理
(一)各专项经费拨付方式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拟在2015年度申报的,完成项目申报后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拟在2016年度申报的,分2期分别在中期检查通过后和结题后资助,每期资助各50%。
省部级及以上项目青年教师预研专项:经费在项目结题时一次性拨付。
辅导员专项研究项目、继续教育研究专项经费于课题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非洲研究专项立项后先拨付60%课题经费,结题后再拨付剩余部分。课题负责人所在协同单位按10%配套。
(二)项目管理
各立项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研究方案和计划,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在研究期限内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如有项目名称、成果形式改变,完成时间延长等,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项目设立单位审核,并报科学研究院备案。
二、结题要求
各专项项目结题要求,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老师:
专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校级预研专项 | 王海红 | 0579-82280031 | searedking@zjnu.cn |
辅导员专项 | 盛灿灿 | 0579-82282299 | xsc@zjnu.cn |
继续教育专项 | 郑晓红 | 0579-82282288 | cjxy@zjnu.cn |
非洲研究专项 | 叶引姣 | 0579-82286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