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现将我校获得 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公布如下:
一、 基础理论研究课题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单位 | 成果 形式 | 课题 等级 |
15NDJC027Z | 转型期中国城市消费分层与社会不平等研究 | 林晓珊 | 法政学院 | 论文 | 重点 |
15NDJC219YB | 中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法理研究 | 梁开银 | 法政学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20YB | “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 | 吴卡 | 法政学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21YB | 国际机制互动视域下的知识产权报复研究 | 张建邦 | 法政学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22YB | 浙江体育诗性文化史研究 | 孙喜和 | 体育学院 | 专著 | 一般 |
15NDJC223YB | 外显的与内隐的类别学习的心理机制 | 刘万伦 | 教师教育学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24YB | 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周绍斌 | 法政学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25YB | 日语“女性标记词”的语义与体系研究 | 徐微洁 | 外语学院 | 专著、论文 | 一般 |
15NDJC226YB | 浙江龙舞的当代遗存研究 | 刘少辉 | 音乐学院 | 专著 | 一般 |
15NDJC227YB | 清中叶西人南海测绘及其影响研究(1780-1820) | 王涛 | 人文学院 | 专著 | 一般 |
15NDJC228YB | 清代闽南方言辞书《官话汇解》整理与研究 | 黄沚青 | 人文学院 | 专著 | 一般 |
15NDJC229YB | 中国儿童文学与***学的关联研究 | 吴翔宇 | 人文学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30YB | 马克思主义在非洲的传播与发展 | 林子赛 | 法政学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31YB | 浙江高校智库建设的调查与研究 | 王珩 | 非洲研究院 | 论文 | 一般 |
15NDJC232YB | 杨维桢书法研究 | 杨尔 | 美术学院 | 专著 | 一般 |
二、 后期资助课题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15HQZZ022 | 文化视野下的美国大学治理:结构、过程与人际关系 | 刘爱生 |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
15HQZZ023 | 学校变革中的教师行动逻辑与观念生成 | 李云星 | 教师教育学院 |
15HQZZ024 | 从义乌市场透视全球化时代的海外华商网络 | 陈肖英 | 法政学院 |
15HQZZ025 | 革命情境中的大众传媒与乡村民众 | 田中初 | 文传学院 |
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最终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须有2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至少有1篇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和成果要报(一式5份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
后期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在2015年9月底前修改完善书稿,并将书稿的电子版发至省规划办信箱。规划办将统一标识、版式,交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2.资助经费
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基础理论研究与地区性扶持课题中的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出版经费4万元;自筹经费课题为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自行筹措。
省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70%,其余3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后期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
上述课题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在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迟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规划办审批,变更审批表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规划办。课题完成后,请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4.成果转化
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5.重复立项的处理
今年我省哲社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启动较早,立项时间提前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难免有若干课题会重复立项。按省哲社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如有课题负责人同时获立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社规划课题,则依据就高原则,省哲社规划课题立项资格将自动取消,所立课题即自动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请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3)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3份在5月8日前报送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行政南楼224室),由科学研究院核对课题负责人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寄到省社科规划办,规划办审核、盖章后寄回两份协议书到科学研究院,分别由课题负责人和科学研究院保管和存档。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科学研究院
2015.4.16
附件:1.2015年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