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5〕2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教科规办〔2015〕3号《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教科规划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2015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
(二)为节省申报时间,不再组织二轮申报,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和“国评”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在省评基础上整理出国评材料上交全国教科规划办。
1.“国评”材料要求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8份。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2.省评材料要求
(1)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各单位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再将同一单位的课题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单位2015全规申报材料”。
(2)课题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一律按省教科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汇总表名称为“XX单位2015年全规课题汇总表”(请各单位排序)。汇总表中务必填写好填表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工作联系。
(3)各单位要把这次项目本单位申报具体安排(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答辩等环节)交一份至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备案。
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5年7月6日上午11点前,以单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排序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行政南楼224室),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skc@zjn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4、2015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特别是申报国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未立项的人,可以申报全规办课题,但不能以在上述基金申报的同样或类似内容来申报,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四、其它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详见附件。
(二)希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省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571)88846782。我校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郑丽娜,联系电话:82282132。
科学研究院
2015.6.16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