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6年度预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6-01-11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校级项目申报及管理条例》(浙师科研字〔2001〕13号)的规定,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2016年度预研项目200项, 其中2016年度国家级预研项目197个,其他类别项目3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资助
学校对立项预研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在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拨付至各单位科研项目经费卡,由各单位统筹用于项目的组织实施。学校将根据项目预研的实际效果及组织情况,调整各单位下一年的资助总额。
列入其他类别项目的经费直接拨付至负责人经费卡。
二、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研究方案和计划,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三、结题要求
1.课题负责人2016年实际申报项目类型必须与本次拟申报的项目类型相一致;
2、在2016年项目正式申报中,申报书必须被项目设立单位受理。
同时符合以上两点,可认定为结题。
四、结题办理
科学研究院将分别于2016年6月、12月下发通知,分两次集中受理预研项目结题申请。符合结题条件的老师可以在此期间申请结题,并提交正式申报项目的申报书。
五、其他事项
如有问题,请联系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科(行政南楼224室),联系人:王海红,联系电话:680031,邮箱:skc@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