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课题组负责人:
2017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出版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已经公布,我校共有6个项目立项,其中社科联研究课题5项,见附件1;出版资助项目1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社科联研究课题
(一)立项协议书。课题组负责人接此通知后,下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下称协议书)(见附件3),用计算机填写相关内容,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于2016年9月15报送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王海红老师处。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与申报表如有内容出入的,以协议书为准。
(二)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5000元/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费自筹。省财政资助经费到位以后,一次性拨付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
(三)结题要求。根据课题预期成果形式,结题条件为: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期刊标准);②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正式公开出版;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被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④预期成果形式为两种以上的,以最能体现课题设计内容的成果为主。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一律不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向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题,结题材料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向省社科联社团处报送。结题所需表格《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4,填写结题表格时务必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四)成果转化。各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成果的宣传、应用、推广等转化工作。课题组在向有关部门报送课题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请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根据成果的内容和质量,择优整理摘编《浙江社科要报》,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课题组应按申报设计内容,按时认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各承担单位要担当起课题管理的责任,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相应支持,督促课题组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及时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二、关于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
(一)立项协议书。出版资助作者接此通知后,请下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立项协议书》(见附件5),用计算机填写相关内容,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于2016年9月15日报送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出版资助项目立项。协议书与申报表中相关内容出入的,以协议书为准。
(二)资助经费。全额资助经费人民币40000元/部,部分资助经费人民币20000元/部。省财政资助经费到位以后,一次性拨付到作者所在单位。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由省社科联统一拨付(须开具发票)。
(三)出版事宜。全额资助学术著作指定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甲158号,联系编辑田文,手机136 7104 3489,邮箱tianwen64047920@163.com),请全额资助作者自行与编辑联系相关事宜并签好出版合同。部分资助作者请自行联系出版社并签好合同。请各作者和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严格遵照《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立项协议书》执行,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出版社的正式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
校内联系人:王海红,联系电话:0579-82280031,手机:15268640898
省社科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希平、陈新(0571-8805 5086),李炎炎(0571-8805 5087);
省社科联社团处E-mail:zjsslxhc@vip.163.com ;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所B404,B401
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
2.2017年度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名单.doc
科学研究院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