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6-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部门,各课题组负责人:

    2017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出版资助项目已经公布,我校共有3个项目立项,其中社科联普及课题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项,具体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费资助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资助额度:重点为10000/项,一般为5000/项;,资助经费采用一次性拨付方式拨付到推荐单位。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非省级财政预算单位由省社科联统一拨付(须开具发票,开票时间另行通知)。立项不资助课题,请自筹经费。

2、结题要求

各立项课题组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成果,不予验收结题。

课题完成后,各课题组负责人应及时将最终成果4份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鉴定表》2份(可从“浙江社科网”下载),一并送交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处办理鉴定、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已经正式出版的,可免于鉴定,准予结题;其余成果须由2名非本单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鉴定后,交省社科联科普处验收通过,方可结题。

在预计完成时间内未能通过审核结题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课题研究,之后一年内重新申请结题。仍未通过者,按课题未完成处理,省社科联将予以注销,并收回资助经费,该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课题。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出版全额资助项目,由省社科联指定出版社统一组织出版。部分资助项目,由各项目负责人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出版(出版数量至少为1000册),未按时完成的,视为项目负责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立项。书稿出版时务必在封面或扉页上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成果,省社科联不予验收结题。书稿出版后,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省社科联科普处送交样书10册,并办理结题手续。

3、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579-82280031

电子邮箱:skc@zjnu.cn

联系地址:行政南楼224

省社科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省计算所A510室;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人:楼一沩、郁兴超;联系电话:0571-8705749987057482 E-mailsklkpc@163.com

                          

                            科学研究院

                             2016-9-11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立项课题名单.xls
2.
立项通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