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公布2016年国家级预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7-01-13 作者: 浏览次数: 0

各学院,部门:

经老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科学研究院评审,共确定197个项目为2016年国家级预研项目,包括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12项,国家级一般项目预研专项126项,国家级青年项目预研专项59项。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及经费资助

立项项目及经费资助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及经费拨付方式

(一)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预研专项

1、资助年限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研究资助年限为2-3年(即结题时间不能晚于2018年)。

2、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即符合结题标准:

1)在资助年限内,成功立项,且立项项目类型与预研项目类型一致。

2)在资助年限内,没有被立项,但达到如下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

此类预研专项的经费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给项目负责人,立项时拨付经费的40%,成功结题后拨付经费的60%

3、结题受理

科学研究院在2016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分两次集中受理本次预研项目的结题申请,届时会下发通知。

(二)国家级一般和青年项目预研专项

对于国家级一般和青年项目预研专项,无需结题。科学研究院会根据本次立项情况结合往年申报情况来安排具体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将以打包的方式下拨到各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自行统筹安排用于正式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向科学研究院咨询,

联系地址:行政南楼224(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579-82280031

电子邮箱:skc@zjnu.cn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预研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结题标准.xls

 

  

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