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青年博士专项(第三批)的通知
时间: 2022-01-10 作者: 浏览次数: 7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2021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通知》,经我院审核,现公布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青年博士专项(第三批),资助清单详见附件。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管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浙师科研字〔2019〕13号)中纵向经费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必须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我院已通知计划财务处为项目负责人制作了“2021年青年专项经费卡”,该经费卡不设置预算比例,其中设备费不得支出,经费执行期至2023年12月,请及时登陆个人财务系统查看。
联系方式:
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陈军波82282132
科学研究院理工科:蔡淑建8228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