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学校浙师科研字〔2014〕9号文件《浙江师范大学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青年教师预研专项、辅导员专项、继续教育研究专项、非洲研究专项五个系列。
(一)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
1.为鼓励科研人员申报各类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资助前期研究工作,特设本类项目。
2.申报对象:本校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稳定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并拟在2015年度或2016年度申报以下项目:
①理工科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者;
②人文社科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全国教科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者;
3.资助额:5—10万元,其中,拟在2015年度申报的,完成项目申报后一次性全额资助;拟在2016年度申报的,分2期分别在中期检查通过后和结题后资助,每期资助各50%。已列入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预研项目优先资助。
4.实施周期:1—2年(拟在2016年度申报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需在2015年9月前接受中期检查)。
5.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高质量的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报书,并正式报送至项目设立单位。
(二)省部级及以上项目青年教师预研专项
1.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前期研究工作,特设本类项目。
2.申报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①未获得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资助,拟在2015年度或2016年度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在校青年教师;或②未获得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拟在2015年度或2016年度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在校青年教师。
3.资助额:0.5—1万元,项目结题时一次性资助。
4.实施周期:1—2年。
5.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申报书,并正式报送至项目设立单位。
(三)辅导员专项
项目指南、申报、评审和结题由校学生处自行组织。
(四)继续教育研究专项
项目指南、申报、评审和结题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行组织。
(五)非洲研究专项
项目指南、申报、评审和结题由非洲研究与中非合作协同创新中心自行组织。
二、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系列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书不予报送。
三、项目未能按时结题者,学校追回全部已资助金额。
四、申报者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与汇总表(需分类别排序)一并报送科学研究院,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earedking@zjnu.cn。联系人:王海红,电话:82280031(680031)。
五、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
浙江师范大学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