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4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5年教育厅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2.我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含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4. 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5. 特别说明:
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学3个“重中之重”学科;江南文化研究基地、非洲研究中心、儿童研究院3个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先进催化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固体表面反应化学、光信息检测与显示技术研究、特色经济植物生物技术研究、野生动物生物技术与保护利用、固态光电器件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非文化交流战略与政策研究团队所属学科教师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上述“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的开放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自设课题中应设立一定数量的青年项目,专项资助本校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经学校认定后在申报职称时视为厅局级项目,限额如下:
化学“重中之重”学科、先进催化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体表面反应化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共3项
生物学“重中之重”学科、特色经济植物生物技术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野生动物生物技术与保护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共3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中之重”学科3项
教育学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项
江南文化研究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语言文学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共3项
儿童研究院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2项
非洲研究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中非文化交流战略与政策研究团队共2项
光信息检测与显示技术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2项
固态光电器件省级重点实验室2项
具体报送事项另行通知
二、经费资助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一份(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于2015年6月29日前交至所在学院(机关各部门申报者直接将《申请书》交至科学研究院)。
2. 各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进行排序。初评结束后,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7月3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学研究院,报送材料包括:
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一份)
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稿发送至 skc@zjnu.cn。
3.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于7月10日前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评审通过名单。
4.学校评审通过的申报者,将《申请书》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无上述平台账号的教师需先行注册,待科学研究院通过审核后,方可填报,如果有账号可直接登录进行填报(如账号密码忘记可咨询科学研究院王海红老师)。同时将《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直接交至科学研究院。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书》纸质稿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
2. 申报者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为准。
五、项目管理
1.学校负责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3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3.省教育厅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须特别注意:
(1)结题形式若为系列论文的,结题时至少发表3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课题负责人是第一作者,其余成果论文作者必须是课题组成员。
(2)结题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的须附厅级以上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六、其他
教育厅项目申报联系人:王海红
联系电话:0579-82280031(校内固定电话:680031)
电子邮箱:skc@zjnu.cn
办公室地址:科学研究院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学校行政南楼224室)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科学研究院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