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3-2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各部门(单位):
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将于2026年4月15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2026年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指南可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下载(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5552.html)。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于5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校内联系人:柳飞跃,82280031。
省文旅研究院联系人:李虹,0571-82372589,13967140727。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