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6-02-03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学院、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社科普及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机制创新,增强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活力,聚焦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社科普及公众服务供给,培育打造更多科普创新项目、精品活动,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26年度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社科普及优秀作品创作、社科普及品牌活动、社科志愿服务项目、社科普及平台打造四个专题11个类别为重点方向,以及其他年度策划组织的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影响广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有较强带动引领作用或推广普及价值的科普项目。见附件1,申报项目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参考指南

二、申报时间及对象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6311日。申报对象为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以及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社科之家,社科系统业务主管社团。

三、组织程序

1.策划申报对照项目要求认真组织策划,如实填报《项目申报表》、附件等有关材料,提交至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及有关主管部门,市直业务主管社团直接报送市社科联。

2.审核推荐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及有关主管部门受理所辖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

3.材料报送学院科研秘书老师统一将《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项目申报表》及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3报送至行政南楼218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zjnu.cn

4.评估公布市社科联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经市社科联党组审批,确定2026年度社科普及专题立项项目并公布。

5.宣传推广项目实施期间,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浙哲科普小程序、省市社科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实施情况和阶段性成果。项目完成后,报送综合性报道稿件、产品实物等,在媒体平台和拟于10月开展的金华文化标识主题科普月集中组织进一步展播推广。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严格按项目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后,对其获批的项目予以撤销处理,并以适当形式通报相关单位。

2.申报单位应为社科系统单位,且项目实施为申报单位、个人主持主办。请各受理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正确、项目符合要求、材料真实合规。

3.成果形式为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申报者只能通过一个受理推荐主体申报项目,申报个人、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变换项目名称申报等不良信用行为。

5.2025年度未完成项目任务、无故不结项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申报,已获得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6.上级赋予或年中临时组织的社科普及重点活动项目,符合项目指标要求的,可在项目完成后申报,如获正式立项,即视为项目完成

7.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并撤销立项,结项的追回项目经费。

8.市社科联有权依据需求,对获批项目作品进行公益使用,或在政府网站用于社科普及教育。

五、结项及支持方式

项目执行期限至202612月,力争6月底前结项率达50%确因项目完成需要,经申请批准后延期不超过半年。项目完成后,即可按要求填报《结项申报表》及有关佐证材料(作品成品、产品实物、活动照片、媒体宣传截图或链接等)申报结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指标,以及擅自更改项目内容、实施计划的,作撤项处理。

根据综合评估,确定重点和一般项目类型。项目主要采取后资助支持方式,结项后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择优推荐省以上社科普及创新项目、精品活动评选。

六、联系方式

市社科联联系人:付蓉 0579-82469357

校 内 联 系 人:陶微 0579-82280031

附件1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参考指南.docx

附件2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表(读物、图书、外译宣传册类).docx

附件3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表(网络作品类).docx

附件4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表(科普文创产品类).docx

附件5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表(活动类).docx

附件6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表(科普平台类).docx

附件7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结项申报表.docx

附件8 金华市2026年社科普及专题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人文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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